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评选步伐完成修订
宣布时间:2008-07-21
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宣布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步伐》(建协[2008]17),标记着中国建设工程最高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步伐完成该奖项建立以来的第四次修订。
1987年首届鲁班奖获奖工程数量为12项,而在本次修订计划中划定“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凌驾100项”。不可是工程数额上爆发变革,鲁班奖的全称也由“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改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第四次评选步伐修订,既拓宽了“鲁班奖”的入选规模,支持勉励建设单位积极加入创立鲁班奖运动,同时又凭据建筑业的生长和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适当增加了鲁班奖的数量。但这些修改是一些具体条款的变换。最要害的是修订步伐特别重视和强调了鲁班奖作为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在复查评审事情中的权威性、公正性以及节能环保、高新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的高标准。
在此,有须要强调的是目前不少企业对“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与“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关系爆发杂乱。1981年主管全国工程建设事情的原国家建委设立“国家优质工程奖”,1988年政府机构革新后,明确划定该奖项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原建设部主管。为了对这一奖项实施有效治理,原建设部以第六命令宣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治理步伐》。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运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原建设部于1996年专门发出通知《建办监【1996】115号》,将“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二为一,命名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并决定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卖力评审,报建设部审定。因此,鲁班奖评选要领总则第二条指出: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据悉,今后通常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中国建筑业协会将不再受理其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其目的是为了制止严重影响和混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作为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鲁班奖建立以来的20年间,宽大建筑企业以创精品工程为品牌战略,在争创鲁班奖工程运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精心组织、科学治理,取得了很大的结果,先后有1122项工程荣获鲁班奖,获奖企业和工程项目遍布全国除港、澳、台的31个省市自治区和房建、交通、铁路、电力、水利、民航、冶金、石化等17个部分。20年来的实践证明,走“质量兴业”之路、争创鲁班工程对确保工程质量和宁静生产,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增进工程建设又好又快生长和构筑和谐社会,提高企业焦点竞争力发挥了重要的增进作用、引领作用和包管作用。鲁班奖工程已在行业内形成社会认知度很高的企业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