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审批步伐的通知
宣布时间:2007-04-12
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审批步伐的通知
苏建审批(2007)108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建设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人为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人为质标准的实施步伐》,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江苏省“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由江苏AG官方网站设厅、AG官方网站筑工程治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设立专门窗口,卖力一体化资质的受理、审查、审批、上报及发证等事情。
二、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卖力本区域一体化资质申报质料的初审事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报质料上报AG官方网站设厅、AG官方网站筑工程治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具体受理、审查、上报程序请参照AG官方网站设厅、AG官方网站筑工程治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批程序治理。
南京、淮安、泰州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凭据各自的情况,由相关部分组成一体化资质联合事情组,开展初审事情,其实施意见报AG官方网站设厅、AG官方网站筑工程治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备案。
三、二级及二级以下一体化资质证书由AG官方网站设厅、AG官方网站筑工程治理局宣布。
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实时与AG官方网站设厅、AG官方网站筑工程治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5—83346920、83346921,
联系人:张勤、汪五年。
江苏AG官方网站设厅、江苏AG官方网站筑工程治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