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四个划定 完善五方主体项目卖力人制度
宣布时间:2015-03-30
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推进之际,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了《建设单位项目卖力人质量宁静责任八项划定(试行)》等四个划定,要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卖力人。同时,四个划定明确了各单位项目卖力人应当担负的质量宁静责任及相应的行政处分。
《建设单位项目卖力人质量宁静责任八项划定(试行)》
明确了建设单位项目卖力人需担负八个方面的质量宁静责任,包括:禁止违法发包、降低工程质量,禁止恶意压价、任意压缩工期及拖欠工程款,包管宁静生产及工伤权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加大处分力度等。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卖力人质量宁静责任七项划定(试行)》
明确了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卖力人的任职资格要求以及七项质量宁静责任,包括:凭据有关执规律则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开展勘察事情,卖力勘察现场作业宁静,对原始纪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结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对勘察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卖力,对勘察后期效劳和资料归档事情卖力等。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卖力人质量宁静责任七项划定(试行)》
明确了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卖力人任职资格要求以及七项质量宁静责任,包括凭据有关执规律则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开展设计事情,协调各专业之间及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技术接口事情;要求设计人员考虑施工宁静操作和防护的需要;核验技术人员在相关设计文件上的签字,并对各专业设计文件验收签字;凭据设计条约中约定的责任、权利、用度和时限,组织开展后期效劳事情等。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宁静责任六项划定(试行)》
明确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六项划定并担负相应责任,包括: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宁静技术步伐或者专项施工计划;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发明施工单位保存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实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分报告;发明施工单位违反相关划定或者爆发质量事故的,实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发明工程项目保存宁静事故隐患的,且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绝止施工的情况下,应报告主管部分等。
别的,上述各方主体项目卖力人的质量宁静责任并难免除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其他人员的法定工程质量宁静责任。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四个划定,是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宁静责任十项划定(试行)》出台之后,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卖力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是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增强工程质量宁静治理,切实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卖力人质量宁静责任。四个划定为将工程质量宁静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质量宁静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包管。